加拿大的旅遊簽證適用於有意前往加拿大旅遊或探訪家人的人士。除了持有免簽護照的人士外,所有前往加拿大旅遊或探親的旅客均需申請簽證。
簽證的有效期取決於護照的有效期。持簽證人士每次入境加拿大可停留最多6個月,實際停留時間由入境的海關官員批准確定。
*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發的護照人士一般只需申请電子旅遊簽證 eTA
*持有台灣外交部簽發的包含個人身份證號碼的普通護照人士一般只需申请電子旅遊簽證 eTA
詳情請參考 需簽證的旅客名單
電子旅遊簽證 (eTA) 是針對來自免簽證國家/地區的人士乘飛機前往或過境加拿大的一項新入境要求。 eTA 的有效期為五年,或直至護照或旅行證件到期為止,以先到者為準。 如果您獲得新護照,您將需要申請新的 eTA。
如果您從免簽證國家/地區乘飛機前往加拿大,您將需要電子旅遊簽證 (eTA)。
憑藉有效的 eTA,您可以隨時訪問加拿大進行短期停留(通常每次訪問的最長停留時間為六個月)。 在加拿大境內旅行不需要 eTA。
請注意,擁有 eTA 並不能保證您能進入加拿大。 抵達後,邊境的海關官員將檢查您的護照和其他文件。 因此,您需要讓邊境官員相信您符合進入加拿大的要求。